不少駕駛員認為,飲酒后經過一夜的休息就可上路,實則不然,“隔夜酒”仍有可能構成酒駕。近日,懷來縣公安交警大隊就查獲了一名“隔夜酒”未散就駕車上路的駕駛員。
資料圖。
當天6時許,民警在二堡子鎮(zhèn)紅綠燈東路段開展酒醉駕查處行動時,發(fā)現(xiàn)一轎車駕駛人雙眼通紅,有酒駕嫌疑,在反復吹氣測試下,快速酒精檢測儀呈紅色報警狀態(tài)。駕駛人靳某面對檢測結果雖然有些難以置信,但還是配合民警如實交代了飲酒時間及飲酒量。原來靳某在凌晨12點左右飲用了一杯白酒及一瓶啤酒,在休息數(shù)小時后以為自己體內酒精早已分解,并不影響駕駛車輛。因其所行使路段為鄉(xiāng)鎮(zhèn)路段,靳某抱有僥幸心理,于早晨駕車送孩子上學,途中被民警查出酒駕。
經進一步檢測,靳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公安交管部門對靳某予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駕駛人在前夜飲酒后,切勿抱有僥幸心理駕車上路,避免“隔夜酒”導致酒駕,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河山新聞記者 孫媛 通訊員 閆萬清)
編輯:劉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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