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 4月16日電(記者羅沙 馮家順)記者1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目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形勢依然嚴峻,校園暴力問題不容忽視。近三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shù)量總體呈上升趨勢,人民法院2021年至2023年共審結(ji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處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最高法公布的數(shù)據(jù)同時顯示,對于已滿12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殺人、重傷害犯罪,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共審結(jié)此類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齡在12至13歲之間,被依法判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提出,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積極采取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方式,強調(diào)審判既要成為對失足未成年人懲戒處罰的公堂,又應作為挽救教育的課堂。處罰上堅持“寬容但不縱容”,對于主觀惡性深、危害嚴重、特別是屢教不改的,該懲處的依法懲處,發(fā)揮警示教育作用,還被害人以公平,示社會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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