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李松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據“南粵清風”今早(2月29日)通報,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廣東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李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多人謀取利益;清廉底線失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過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私利,約定收受財物;肆意妄為,干預執(zhí)紀執(zhí)法活動;紀法意識淡漠,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提拔、從輕處理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松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松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廣東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原組長閆寶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曾任惠州市紀委書記、市監(jiān)委主任
據“南粵清風”今早(2月29日)通報,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廣東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原組長閆寶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閆寶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禮品;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執(zhí)紀違紀,執(zhí)法犯法,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yè)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閆寶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閆寶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廣東省委第八巡視組原副組長陳少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曾任汕尾市紀委書記
據“南粵清風”今早(2月29日)通報,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廣東省委第八巡視組原副組長陳少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少菲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工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guī)為他人謀取利益;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少菲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少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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